各学生社团:
为确保社团组织工作的连续性和发展性,推动社团组织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学生社团的生机和活力,选拔一批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学加入到社团工作中来,经大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申请,校团委批准,决定开展学生社团换届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届对象
浙江农林大学各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
二、换届原则
信息公开、公正竞选、择优录用
三、换届职位
1.社团负责人:会长1名、团支书1名、副会长2名(其中1名副会长专职负责财务工作,且财务工作不能由会长兼职负责)。
2.学生社团各部门部长各1名,各社团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设立相应部门,原则上不超过6个部门。
3.以上所有社团学生干部总人数不得超过社团全体会员人数的20%。
四、换届安排
1.换届时间:7月30日前
2.换届方法:
(1)校级社团(即五星级社团,以最新评定的星级为准)、大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直属社团由校团委指导并在大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监督下完成换届,具体换届形式如下:
1.确定社团负责人(会长1名、团支书1名、副会长2名)候选人。可通过自荐、社团推荐等形式确定初步人员,经校团委、大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社团筛选确定候选人。
2.各社团举行社团换届大会(一般要求线下召开,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线上形式进行)。候选人在社团换届大会上做竞职演说,社团会员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候选人票数应超过有效票的二分之一方能当选。原则上要求社团指导老师、社团干部全部到场,普通会员到场人数不少于60%。
(2)院级社团(四星级及以下社团,以最新评定的星级为准)由各二级学院团委指导并在二级学院社管组织监督下完成换届,换届形式由各二级学院团委自行决定。
3.换届结果:
(1)换届大会结束,经管理指导单位审核通过后,上届社团负责人与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办理社团财务和固定资产转接手续,填写《社团负责人换届交接清册》(见附件一),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填写《社团负责人换届登记表》(见附件二),由管理指导单位审核。
(2)将《社团负责人换届交接清册》、《社团负责人换届登记表》、换届时的视频截图(线上)或者会议截图(线下)一起打包,以“社团名称+换届”的压缩包形式在7月30日18点前统一上交至服务部邮箱zjnldxstfwb@163.com。并将附件一、附件二上交至大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最迟在开学后一周内提交)
(3)大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对新一届社团负责人进行审查,整理归档并公示。
五、注意事项
1.社团负责人条件
(1)浙江农林大学在校学生,该社团注册成员,由现任会长、社团会员推荐或自荐产生;
(2)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
(3)未受过任何处分,组织纪律观念强,集体荣誉感强,能为学生社团争得荣誉和创造利益;
(4)遵守社团章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社团负责人:
①毕业、退学等各种原因离校或因其他原因休学;
②在校期间曾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③累积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2;
④一学期内,未带领本学生社团成员开展活动;
⑤有社团财务汇报混乱、挪用公款等行为。
2.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校团委在党委学生工作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提名推荐、公开选举、考察公示、审核批准等环节遴选产生。社团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社团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遴选产生,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3.对出现私自换届等违反换届规定行为的学生社团及个人,管理指导单位将有权给予严肃处理。
4.社团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换届工作的,可提出延迟换届申请,如未按要求完成换届工作,视该社团为未换届,不承认该社团换届结果。
5.社团换届后,大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将统一对社团负责人进行培训,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社团负责人换届交接清册》
附件2.《社团负责人换届登记表》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