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总支)、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浙江农林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的机构建设,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组成
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拟定为5人,经民主推荐,代表大会按不少于20%的差额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拟定为6人。主席团候选人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学生人数在1200人以下的学院推选1名主席团候选人;1201-2400人的学院推选2名主席团候选人;2400人以上的学院推选3名主席团候选人。
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拟定为5人,经民主推荐,代表大会按不少于20%的差额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拟定为6人。主席团候选人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原则:研究生人数在300人以下的学院推选1名主席团候选人,研究生数301-600人的学院推选2名主席团候选人,研究生数600人以上的学院推选3名主席团候选人。
二、主席团候选人的条件
1.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为具有浙江农林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籍本科生,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为具有浙江农林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籍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2.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品行端正;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浙江农林大学学生会章程》和《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无违纪违规记录;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原则上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5.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6.群众基础扎实,热爱学生会组织工作,学有余力,团结同学,有奉献、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地开展工作;
7.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的骨干,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并且有较突出业绩者优先。
三、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一届学生会、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1.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根据名额分配召开会议,由学院团委推荐,经所在学院党委同意,提出本单位校主席团候选人推荐名单(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附件2),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一届学生会、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学院推荐人员情况表》(见附件3)和《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一届学生会、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并于10月26日前上报大会筹委会。电子材料上报:447609678@qq.com。纸质材料上报:活动中心219办公室。
2.筹委会根据各学院推荐的校主席团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进行汇总后,经资格审查,将校主席团候选人推荐名单发放至各个学院团委。各学院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进行充分酝酿,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推选校学生会主席团、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各5名,于10月28日前上报大会筹委会。电子材料上报:447609678@qq.com。纸质材料上报:活动中心219办公室,
3、党委学工部门、校团委根据各个学院推选名单进行联合审查,由学校党委审定6名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
4.对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征求各学院团委和学生会意见。
四、主席团候选人推荐工作要求
1.推荐主席团候选人是选准配强主席团班子的基础,是开好大会的关键。各学院团委(总支)、学生会要在党组织的指导下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实施,扎实把推荐工作组织好。
2.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推荐工作开始前,要对全体青年学生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熟悉主席团候选人提名的条件、方式和步骤,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各级团学组织要讲原则,讲纪律,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
3.各级团学组织要按照校团委的统一安排,做好推荐工作。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候选人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候选人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一届学生会(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学院推荐人员情况表
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一届学生会(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委会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