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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3 15:28:47  阅读量: 次】



各代表团及各位代表:

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研代会”)即将在202011月中旬召开。大会提案工作是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履行职责,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促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实践中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调动全校青年积极性、激发青年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建设省重点高校的重要形式。为做好提案工作、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对提案的撰写和征集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案的组织

各代表团都应当高度重视学代会、研代会提案工作,认真研究代表提案,努力做好提案组织工作,保证本次学代会、研代会提案质量。各代表团在提案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各代表团在选举产生代表名单后,要积极发动代表们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努力将共性较高或全校青年学生呼声较高的问题作为提案建议提出。

2.各代表团在收集各代表的提案建议后,应尽快召开代表团会议,认真讨论研究提案建议,确定提案主题、内容,并提出相应建议措施,并填写《提案表》。

3.各代表团在收齐代表《提案表》后,要及时对提案进行初步整理,统一上报学代会、研代会筹备委员会组织组。

二、提案的要求

1.提案必须是由本次学代会、研代会正式代表三人以上(含三人)共同提出,其中一人为主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需亲自签名。附议人数不足视为无效提案。

2.提案须围绕本次学代会、研代会的主要议题,就应围绕全校青年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并限于本校和本次学代会、研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求内容详实、有一定深度,日常途径能解决的一般性问题将不再立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

3.提案必须坚持一事一案(即一份提案只专门针对一个问题),统一书写在《提案表》上,要求字迹工整、内容清楚、符合规范;鼓励附页补充,以全面阐述提案内容和建议。《提案表》填写完毕后,交各代表团,经代表团初审、团长签字后,统一将提案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上交提案工作组邮箱zafusuqyswb2020@163.com

4.经审查立案的提案,组织组将根据提案的内容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答复或办理单位,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对提案者作出答复。提案工作组将就提案工作整体情况向大会预备会议作报告。

5.提案征集自20201024日起,至20201171700时截止。

提案相关内容不明之处,可向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咨询。联系电话:63732721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表

2.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汇总表




        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委会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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