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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0 10:22:35  阅读量: 次】


各团委、团总支: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加强共青团员政治引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优”工作,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经校团委研究,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要求是年满18周岁,政治立场坚定,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对象须有1年以上的团龄。推荐的重点是学校在读学生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共青团员,以及各级团学组织中的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有效期为2年。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举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自身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中国共产党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共青团员优先进行推荐。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能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萌发了强烈的入党意愿,在关键时刻冲得上、顶得住、敢担当、勇作为,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的优秀团员青年可优先推荐。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一)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

(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

(三)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

(四)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五)在校期间有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六)在“推优”的上个学期有课程考试或考查不及格。

二、“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名额分配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参考各团委、团总支参评团员总数10%左右的名额进行推荐,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各学院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校级学生组织“推优”不占学院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详见《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入党”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推优”工作的具体程序

1.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上级团组织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2.“推优”工作采用团支部民主评议的方式,即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评议推荐,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推优”大会建议程序如下:

会议前,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3.“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审核。

4.审核通过后,被推荐人需通过校园门户,根据《“推优入党”表线上填写步骤》(附件3)与《团员”推优入党”登记表填写要求》(附件4)在线上填写《团员“推优入党”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打印,团支书审核填写相应部分内容后收齐,并报送所属团委、团总支,各团委、团总支审核推荐表并签署意见后,报校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其中一份留校团委存档,两份送推荐对象所在学院的党支部。

5.上级团组织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汇总“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料等向党支部推荐,及时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对暂未达到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应签署意见并及时反馈。

6.团委、团总支在通知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推优入党”表线上填写步骤》(附件3)及时组织学生通过“数据分析--一张表”进行“推优入党”表的填报,做好团支书审核辅导以及学院审核工作。

学院推优工作应于11月18日前完成,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天。学院“推优”的团员电子版汇总表以及完成盖章的团员“推优入党”登记表和汇总表纸质材料,请于11月25日前提交至校团委。电子版汇总表可以通过校园门户“一张表”界面导出,导出方式详见《“推优入党”表线上填写步骤》(附件3),汇总表经整理后提交至邮箱即可,邮箱:zafudxsjctjzd2022@163.com,纸质材料交送至相关负责人处。

联系人:

校团委 方殷杰 63732721(9292721)

大学生基层团建指导中心 洪晨鸣 17794591900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2:团员“推优入党”登记表

附件3:“推优入党”表线上填写步骤

附件4:团员”推优入党”登记表填写要求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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