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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农林大学第十五届“东湖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 10:36:24  阅读量: 次】


为进一步增强和提高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创业竞赛的育人作用,实现学校“一二三课堂”联动,提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农林大学第十五届“东湖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暨创业项目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放飞梦想,创业成就人生

二、时间安排

2021年9月—10月为项目征集阶段

2021年10月—12月为竞赛选拔阶段

2022年1月—3月为项目孵化阶段

2022年4月—5月为项目深化阶段

三、参赛对象

2022年7月1日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个人或团队均可参赛。

四、作品要求

1.创意组:竞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项目所属领域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类别。

2.创业组: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用户、民办非企业等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具备参赛资格。

五、参赛要求

(一)组队要求

1.创意组

竞赛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竞赛要求参赛者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一般包括技术、财务、管理、法律、计算机技术、演讲等方面人才。参赛团队的人数不少于5人且不多于10人。每队可安排指导老师1至3名。

2.创业组

竞赛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参赛团队的人数不少于5人且不多于10人。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满足参赛对象相关要求。

(二)作品要求

本次大赛面向前景良好的初创型企业和意向创业团队,创业项目须有一定的基础和前景,有成长性,未创业项目须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大赛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参赛者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及科研成果,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项目内容必须健康向上,参赛团队应对项目拥有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涉及法律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涉及以下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6.参赛项目团队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和市场前景的商业计划书。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团委、集贤学院

七、大赛进程

(一)前期宣传

9月中下旬,学校发布大赛公告,启动创业计划大赛,对大赛进行宣传,开展项目征集,深入挖掘适合于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创业项目及各类科技成果、服务创意等。

(二)大赛报名

本次大赛采取个人(团队)自主报名形式,启动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11月20日。报名时需要递交以下材料:《第十五届“东湖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报名表》(附件1)、参赛作品、参赛汇总表(附件2)。

(三)赛程安排

1.项目征集阶段(2021年9月-10月)

该阶段由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向全校征集项目,形成学校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库。

2.竞赛选拔阶段(2021年10月—12月)

该阶段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进行。初赛(11月下旬):学院自行组织,可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各作品进行全面、严格和公正的评审,决定入围复赛的作品。复赛(12月上旬):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对进入复赛的团队进行文本评审,确定入围决赛的队伍。决赛(12月中下旬):学校组织入围决赛的队伍进行公开答辩,主要包含项目内容、团队构成、经营模式、市场前景、资金需求以及未来规划等方面内容。决赛的结果作为推荐省赛的参考。

3.项目孵化阶段(2022年1月—3月)

组织专家对竞赛选拔阶段决出项目进行完善和答辩技巧培训,并报送参加省、国家相应竞赛。

4.项目深化阶段(2022年4月—5月)

竞赛选拔阶段决出项目通过深度孵化之后,按照省“挑战杯”竞赛要求,将优质项目选送参加全省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八、参赛作品规格要求

1.参赛作品使用A4版本,题目黑体二号加粗,一级标题黑体四号加粗,二级标题黑体小四加粗,正文宋体小四。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间距1.5倍,并标记页码,图片中文字不限制版式和大小。

2.所有参赛作品的介绍必须有扉页。扉页需填写公司名称以及团队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3.参赛作品需将相应的资信材料列在附件中。

4.参赛者将所需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交至所在学院团委。学院初赛后,将推荐团队的纸质申报材料交至团委办公室(活动中心218),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地址zafukczx2021@163.com。

九、奖励措施

1.竞赛选拔阶段决出项目按创意组和创业组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报名情况设置奖励比例,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落实素质奖励和创新创业学分。

2.竞赛选拔阶段决出项目可直接推荐参加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包括“互联网+”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浙江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等),具体参赛形式参照各省赛通知要求。

未尽事宜将在各竞赛阶段补充通知中说明。

项目库征集联系人:教务处潘俊杰63740821(9290821)

报名及竞赛选拔阶段联系人:

校团委魏玲玲,13758290412(640412)

数计学院任俊俊,13868027132(664231)

大学生科创中心林舒怡,17799851601;郑娇,17857119883

项目孵化和深化阶段联系人:

校团委魏玲玲,13758290412(640412)

学工部宣丰敏,63730906(9293906)

研工部鲍晓云,61066012(9296012)

教务处潘俊杰63740821(9290821)

集贤学院王康,61082598(9292598)

附件:

1.第十五届“东湖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报名表

2.第十五届“东湖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作品汇总表


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团委、集贤学院

202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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