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浙江农林大学学生会章程》《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组成
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定为31名,差额选举产生委员25名;拟按照全日制本科生人数800名以下的学院推选1名、800-1600名的学院推选2名、1600名以上的学院推选3名的推选方案确定各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数;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定为28名,差额选举产生委员23名。拟按照全日制研究生人数100名以下的学院推选1名、100-500名的学院推选2名、500名以上的学院推选3名的推选方案确定各学院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数。委员候选人由各学院团组织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经所在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省学联确定。
二、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及候选人的条件
1.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为具有浙江农林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籍本科生,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为具有浙江农林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籍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政治上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原则上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及候选人产生办法
1.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根据名额分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附件2)召开会议,由学院团委推荐,经所在学院党委同意,提出本单位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学院推荐人员情况表》(见附件3)和《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并于10月16日前报送大会筹备工作组。电子材料报送:tw@zafu.edu.cn。纸质材料报送:活动中心201室。
2.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资格的委员候选人进行考察,广泛征求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意见,最终由学校党委审定委员候选人名单。
四、委员会委员及候选人推荐工作要求
1.推荐委员候选人是学代会、研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的基础,是学代会、研代会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在党组织的指导下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实施,扎实把推荐工作组织好。
2.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推荐工作开始前,要对全体青年学生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熟悉委员候选人提名的条件、方式和步骤,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各级团学组织要讲原则,讲纪律,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
原件:关于做好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第三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学院推荐人员情况表
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浙江农林大学学生会
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会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