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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9 19:53:08  阅读量: 次】


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校党委与省学联批复,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于2021年10月30日召开。为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现就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体情况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确定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244名,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82名,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在推选代表时要注意校、院学生会组织、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学代会、研代会代表构成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和广泛性,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以学院为单位选出代表团团长,代表及代表团团长人选最终应由学院党委审核通过。

二、代表基本条件

(一)代表应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学院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无无故旷课记录,无失信或违约记录。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了表率作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能反映选举单位学生会组织、研究生会组织和广大学生意见,有一定的参政意识和一定的议事能力。

三、代表选举基本程序

以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研究生会组织为选举单位。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单位所辖学生、研究生人数和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附件2)。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候选人,报送所在学院党委(总支),经资格审查后,按照20%以上的差额提交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并将代表报批汇总表(见附件3、附件4)、代表登记表(见附件5、附件6)报送至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代表推荐工作要求在10月16日前完成。电子材料报送:tw@zafu.edu.cn。纸质材料报送:活动中心201室。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会代表推荐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学生代表整体效能,切实履行学生代表大会民主程序。工作中要主动争取所在学院党委(总支)的领导和支持,如遇到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联系。


原件:关于做好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推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推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报批汇总表

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报批汇总表

附件5: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登记表

附件6:浙江农林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登记表


浙江农林大学学生会

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会

2021年10月9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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