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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团支部组织生活会 和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9 18:42:45  阅读量: 次】


各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团省委相关要求,现就我校各团支部开展2025年度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3月9日-3月11日

二、工作对象

浙江农林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含2025年新发展团员)

三、工作内容

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四、主要环节

(一)组织团员开展学习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穿始终,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组织团员特别是团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中国式现代化论述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青发〔2024〕14 号,以下简称《条例》),在此基础上加强政策解读和警示教育,引导团员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政治逻辑和工作逻辑,熟悉掌握团员义务和行为规则,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努力做到“五个模范、五个带头”。

(二)联系实际查找不足

团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会的团支部,下同)要把学习贯彻团章和《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团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检视问题、查摆不足。一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提出的“做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重要要求,深入分析自身差距。二是对照团的纪律和团员义务,总结学习掌握情况,检视自身纪律意识和日常行为。三是对照团员先进性作用发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学习工作摆进去,实事求是进行自我剖析。同时,团支部委员会要对团支部的纪律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全体团员报告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改进落实情况。

(三)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

1.组织生活会规范与要求

(1)根据团支部组织设置和团员人数,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逐个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逐一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安排团支部书记、委员及团小组组长等发言。团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由各二级团组织统筹,组织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

(2)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团支部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团员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规范悬挂团旗。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就近就便依托团员活动室、“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2.组织生活会议程

议程一:在自学基础上,团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团员集体进行团纪学习教育,通报团支部委员会纪律建设情况,并向全体团员报告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改进落实情况。

议程二: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报告个人学习团纪、遵守团纪情况,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查找不足要勇于解剖自己、见人见事见思想,互相评议要开诚布公、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不必要的形式创新。

议程三:开展民主评议。坚持民主集中制,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在团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

议程四:具备条件的,可邀请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教师党、团员等)进行点评。

议程五:重温入团誓词。

3.确定评议等次和完成团籍注册

(1)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并向本人反馈。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防止“唯分数、唯票数”。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2)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或暂缓注册。

五、工作要求

1.请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团纪学习及团员教育评议覆盖所有团支部及团员。

2.各二级团组织面向所有团支部做好培训,团干部每人至少实地指导1个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3.各团支部按照要求做好材料归档和智慧团建信息录入工作:

各团支部应于3月11日前完成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在3月11日前将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和团员教育评议等次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在系统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联系人:

校团委李佳慧联系方式:0571-63749300 (9299300)

大学生基层团建指导中心王亦然联系方式:19817212919

附件:1.组织生活会资源包

2.“智慧团建”操作教程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



下一条:关于开展第五批生态文化创意工作室招募及现有工作室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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