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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3 12:07:49  阅读量: 次】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202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在各学院完成总结评比和成果展示的基础上,将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先进类型

评选对象为参加浙江农林大学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全体师生和响应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各学院(部门)。先进类型包括优秀组织工作单位、优秀团队、优秀组织工作者、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优秀调研报告、优秀社会实践示范基地。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条件

1.优秀组织工作单位

评选对象:各学院、部门

具体要求:高度重视社会实践工作,积极组织社会实践,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细致深入,相关领导或指导教师深入实践一线检查并指导工作,派出实践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学生参与广泛,组织保障到位;活动内容切合实际,紧扣实践主题,重点突出;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宣传报道深入,活动成效显著;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安全工作到位。

2.优秀团队

评选对象:各社会实践团队

具体要求:各社会实践团队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重点突出,能够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实质性成果;队员能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扎实开展工作,成效显著,有一定影响力;活动时间在六天以上;社会实践活动期间无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团队设有专业的宣传人员,充分利用各级团组织的官方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在活动的策划、动员、实施、总结等各个阶段,进行宣传推广,影响广泛;后期总结资料上交及时规范,及时并保质保量地向学校报送各类总结,积极参加各类奖项申报与评比。

3.优秀组织工作者

评选对象:全体社会实践组织工作者

具体要求:认真配合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总体工作安排,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及时传达相关信息,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实践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筹备工作深入细致,组织开展院级出征仪式并举办安全教育讲座;关注各团队宣传报道,活动影响力广泛;重视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工作,各类总结资料报送及时,积极主动向学校推荐优秀实践团队;举行形式多样的院级暑期社会实践总结交流会。

4.优秀指导教师

评选对象:全体社会实践指导教师

具体要求:实践中按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全程随队指导,创新实践模式,将社会实践与育人紧密结合,有效指导团队开展实践活动,巩固实践成果;及时、妥善处理团队内突发事件,能够协调好与接待单位的关系;后期指导团队积极撰写总结材料,积极参加各类奖项申报评比;优先考虑获评优秀团队的社会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

5.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全校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

具体要求:参加或组织六天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踏实主动,态度积极端正,能做出一定的实际贡献;若是活动组织者,必须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协调能力突出,活动组织周密,团队成效显著;若是学生活动参加者,要求全程参加实践活动,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贡献。根据实践经历和调研内容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暑期社会实践总结。

6.优秀调研报告

评选对象:全校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撰写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具体要求:调研报告主题鲜明、切合实践活动内容、结合时代背景、紧扣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调研报告的结论具有原创性和可行性;报告的调查方法正确,数据丰富可靠,逻辑分析严密,格式规范;报告论据确凿,论证充分,分析深入,对实践地或实践单位具有参考或实际价值。调研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

7.优秀社会实践示范基地

评选对象:建立两年以上的社会实践基地

具体要求:已连续为学校提供实践基地服务两年以上,并以书面协议的方式与学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联系;实践基地须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提供便于学生开展经常性和长期性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软硬件设施、基本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实践基地开展的具体服务项目,达到一定规模,取得一定成效,形成鲜明特色;实践活动受到实践地党政的大力支持和群众的普遍欢迎,取得了有利于学校发展和地方建设的实际成果。

三、名额分配和申报要求

1.优秀组织工作单位

各学院(部门)在做好自评的基础上,自主申报,填写《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推荐表》(附件1)。

2.优秀团队

各学院(部门)根据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和成果展示情况,择优推荐校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名额分配见附件2),填写《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推荐表》(附件3),报送团队实践成果集(一式三份)。

3.优秀组织工作者

各学院(部门)择优推荐1名优秀组织工作者,填写《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工作者”推荐表》(附件4)

4.优秀指导教师

各学院(部门)择优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本学院(部门)暑期社会实践指导教师数量的30%,由学院(部门)审核,填写《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5)。

5.先进个人

各学院(部门)择优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6),由学院(部门)审核,填写《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7)。

6.优秀调研报告

各学院(部门)择优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8),填写《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调研报告”推荐表》(附件9)。

7.优秀社会实践示范基地

各学院(部门)根据实践情况推荐,填写《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社会实践示范基地”推荐表》(附件10)。

四、材料报送及评审

1.请各学院(部门)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于11月28日16:00前报送各类材料:电子版(电子版包括:附件1、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7、附件9、附件10、附件11、附件12、附件13、团队实践成果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nldxshsj@163.com;纸质版(纸质版包括:附件1、附件13、团队实践成果集(一式三份)),纸质版报送至活动中心218。

2.校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初评,于11月底组织开展专家评审,12月上旬开展社会实践团队成果展示汇报会暨颁奖典礼。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门)在上报各类申报材料前,需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工作和成果展示,择优推选申报校级暑期社会实践各类先进。

2.各学院(部门)及时收齐《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自行存档以备抽查。

具体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李姗姗,联系方式:63730918。

学生负责人:汪鹏飞,联系方式:15068933056。


附件

1.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优秀组织工作单位”推荐表

2.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优秀团队”名额分配表

3.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优秀团队”推荐表

4.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优秀组织工作者”推荐表

5.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6.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7.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先进个人”推荐表

8.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优秀调研报告”名额分配表

9.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优秀调研报告”推荐表

10.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优秀社会实践示范基地”推荐表

11.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优秀团队”推荐汇总表

12.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奖项申报汇总表

13.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总结评比各类先进清单

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合作处

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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