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文版 | ENGLISH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学习寄语精神  展现青春担当  |  中国梦是历史的、现实的,也是未来的;是我们这一代的,更是青年一代的。

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共青团浙江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30 11:12:03  阅读量: 次】


各团委、团总支:

为积极响应省第十五次团代会提出的“高举旗帜跟党走牢记嘱托当先锋在奋力推进‘两个先行’中唱响‘我在窗口写青春’最强音”的号召,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省委主要领导和团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以及何黎斌同志代表共青团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所作的大会报告,根据团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共青团浙江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共青团浙江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主题团日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7月-2022年8月

二、活动对象

全体团支部(包括:专业班级团支部、学生组织团支部、青年教工团支部、学生公寓团支部等专项类团支部)

三、活动内容

各团支部把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团代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并结合当前社会实践、促进大学生就业、青年学生身心健康等重点工作,将理论精神融入实践活动,全面动员部署,明确学习要求,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多角度的主题学习,互相讨论交流,认真撰写学习笔记,着力提高学习成效,要将团代会学习取得的重要成果转化成为全体团员青年的共同意志和力量。

各团委、团总支要充分认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省第十五次团代会精神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把握,精心组织落实,确保团支部全覆盖。各团支部要立足实际,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组织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主题团日活动,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各团委、团总支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总体情况、典型做法1-2例于8月25日前报送至校团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团委:方殷杰63732721(9292721)

校团委直属大学生基层团建指导中心徐佳怡18969460919

附:共青团浙江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传达提纲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22年7月30日



上一条:关于打造浙江农林大学青年学习品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社团换届的通知



【关闭本页】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活动中心219室)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30918 传真:0571-63732721 邮箱:tw@zafu.edu.cn
COPYRIGHT © 2021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TW.ZA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您使用 1440×900 分辨率 IE11.0 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