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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星级志愿者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4 20:10:02  阅读量: 次】


20182019学年,学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不断加强志愿服务工作,涌现出了一批热心志愿服务工作的先进典型,在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学校60周年校庆、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展现了学校青年的风采。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促进我校志愿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星级志愿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踊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表现优异,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较好地体现志愿者形象。

(三)在校期间有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予评定。

(四)2018-2019学年(起止时间为201891日、2019430日)累计志愿时长达到30小时及以上。

二、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514日至518日)

请有意向的同学,于51820:00前将浙江农林大学星级志愿者申请表(附件)、志愿者证服务时长登记页复印件、志愿汇信用时数页打印件(若未使用APP可不附)电子版发至校学生会志愿实践委员会综合管理部邮箱(zjnldxzhglb@163.com),电子版材料的文档命名方式为“星级志愿者报名表+学院+班级+姓名”,如“星级志愿者报名表+农学院+植保181+张三”;书面材料报送至浙农林青年之家(活动中心216)。

(二)评比公示(521日至523日)

校学生会志愿实践委员会组织校、院学生会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同学形成评审小组,评选产生20182019学年星级志愿者5-10人,于校团委网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个人在申报过程中应客观公正,如发现记录中弄虚作假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给予相应处理,并将情况通报其所在学院。

(二)工作人员在学生志愿服务认定记录中弄虚作假的,应严肃处理,并予通报。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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