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及各位代表:
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浙江农林大学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研代会”)即将在2022年6月12日召开。大会提案工作是“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履行职责,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对提案的撰写和征集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案的组织
各代表团都应当高度重视“学代会”“研代会”提案工作,认真研究代表提案,努力做好提案组织工作,保证本次“学代会”提案质量。各代表团在提案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各代表团在选举产生代表名单后,要积极发动代表们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努力将共性较高或全校学生、研究生呼声较高的问题作为提案建议提出。
2.各代表团在收集各代表的提案建议后,应尽快召开代表团会议,认真研讨提案建议,确定提案主题、内容,并提出相应建议措施,并填写《提案表》。
3.各代表团在收齐代表《提案表》后,要及时对提案进行初步整理,统一上报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提案的要求
1.提案必须由本次“学代会”“研代会”正式代表三人以上(含三人)共同提出,其中一人为主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需亲自签名。附议人数不足视为无效提案。
2.提案须围绕本次“学代会”“研代会”的主要议题,就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事项及全校青年普遍关心问题提出。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并且提案内容限于本校和本次“学代会”“研代会”职权范围。要求内容详实、有一定深度,但日常途径能解决的一般性问题将不再立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
3.提案必须坚持一事一案(即一份提案只专门针对一个问题),统一填写在《提案表》上,要求内容清楚、符合规范,全面阐述提案内容和建议。《提案表》填写完毕后,交各代表团,经代表团初审、团长签字后,统一将提案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上交至提案工作委员会。电子材料上报:zafusuqyswb2021@163.com。纸质材料上报:活动中心201室。
4.经审查立案整理的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将移交学生会、研究生权益工作部门,学生会、研究生权益工作部门对提案内容进行分类,以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形式递交学校党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并跟进办复进度;权益工作部门将提案处理意见汇总整理后反馈给提案代表,同时将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提交下一次大会筹备工作组提案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学代会”“研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上次大会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和本次大会的提案整体情况。
5.提案征集自2022年5月28日起,至2022年6月2日20:00时截止。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表
2.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汇总表
3.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团划分情况
浙江农林大学学生会
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会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