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1年度项目中期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度省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项目(附件1)。
1.2021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2020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实施情况;
2.项目阶段性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三)检查形式
中期检查以项目组自查、学院审查和学校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项目组自查:各项目组认真对照申报要求和研究进度进行自查,如实填写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2)。
2.学院审查:各学院根据项目组自查情况,认真组织审查,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记录表及汇总表(附件2、3)。
3.学校复查:学校复查学院上报中期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为通过、整改和终止。对于通过项目,要求项目团队有序推进研究计划,如期完成预期成果目标;对于整改项目,要求项目团队尽快落实整改;对于终止项目,学校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
二、相关事宜
1.学生材料报送。各项目组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填写《2021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2),请于2月28日前将word版本电子稿、指导教师签名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上交至所在学院教学办。
2.学院汇总材料报送。各学院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形成检查结果(通过、整改和终止)。填写《2021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请于3月1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Excel版本电子稿报送至校团委。
联系人:
校团委方殷杰,63732721(9292721)
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于乃志,19818512639
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陆晨虹,19157737126
联系邮箱:zafukjcx2021@126.com
材料报送地点:东湖校区活动中心219室
附件:
1.2021年度省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项目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