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在校大学生作用,深入中学宣传学校办学成就和招生特色,提升我校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本科生生源质量,决定开展2022 年“我为浙农林大代言,感恩母校行”大学生寒假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寒假社会实践),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为浙农林大代言,感恩母校行
二、活动内容
1.以团队形式走访所在高中母校,拜望恩师,向母校和恩师汇报自己大学生活的感悟和成长情况,通过讲座、摆摊宣讲、经验交流、结对帮扶、线上集中宣讲等活动,帮助学弟学妹解决学业困惑,指导志愿填报,鼓励优秀学子报考我校。
2.向所在高中母校师生介绍我校的办学实力、校园环境、文化活动、优秀校友、发展成果,突出表现我校近年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提升状况,展现我校学子的风采,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参与对象
浙江农林大学普通全日制在校生
四、参与方式
1.组织团队。各学院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鼓励同一高中的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组队。有意向参与活动的学生可加入到官方寻找团队成员群(QQ群号:870678261)。每个团队回访一所高中且每所高中仅限一支团队回访。每支团队须有指导教师1名,队长1名,队员2-5名。每位队员要求已购买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回访中学以各学院联系地区的主要生源中学为主,省内外其他中学为辅。因实际工作需要,浙江省内回访团队全部成员的毕业高中必须与团队实际回访的高中在同一个县(市、区),浙江省外回访团队全部成员必须是同一省份同学。
2.报名方式。学生自愿组队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由队长交至所在学院团委。各学院团委根据报名情况和团队活动方案择优推荐,将报名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于 2021年11月29日前交到活动中心316, 电子材料以“学院名称+寒假社会实践”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2439706704@qq.com。
3.团队审核。学生处和团委根据各学院团委推荐的团队情况进行审核,有回访同一高中的将进行竞聘,规则另行通知。预计于2021年12月13日公布最终实践团队。通过审核的实践团队应及时与高中母校联系,尽早确定具体活动方案。若因疫情防控要求不得进入中学校园的则开展其他形式回访活动,其他形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活动开展。回访前,学生处和团委将对实践团队进行培训,请最终实践团队队长加入联络群以便接收通知。培训结束后,各实践团队按计划进入中学开展实践活动。回访母校的基本物资由学生处提供,物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总结评优
1.材料提交。每支团队在2022年3月4日前将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反馈回执(物资领取时发放)和团队实践总结(含活动过程、照片、亮点、成效、思考和建议)交至学院团委。每位参与寒假社会实践的学生还需提交个人实践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各学院团委及时收齐学生实践报告并存档以备抽查。
2.评优评奖。各学院团委根据各团队提交的材料,建议开展寒假社会实践评比汇报会等形式,按一定比例评选推荐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优秀团队数量为各学院实际回访总团队数的1/3(取整),先进个人数量为各学院实际回访总团队数的 1/2(取整)。各学院团委于2022年3月11日前将推优汇总表(附件5)交至活动中心316,同时将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寒假社会实践推优汇总”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2439706704@qq.com。
学生处和团委根据各学院团委报送的推优汇总表进行复核,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并进行表彰。
六、其他事项
1.学分认证。参与寒假社会实践并提交实践报告的学生可获得思政类学分或社会实践类积分,其中2020、2021级学生的认证参考《浙江农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学生管理办法(试行)》(浙农林大〔2020〕41 号),其他年级学生的认证参考《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浙农林大〔2015〕150 号)。
2.疫情防控。请各团队严格执行国家及中学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学生处和团委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活动开展、评奖评优及学分认证规则等调整的权利。
3.请各学院团委相关工作负责人加入“2022年回访母校负责人”群(QQ群号:467287849),以便后续活动开展。
联系人:
学生处,吴超,0571-63730908(9293908)
团委,李姗姗,0571-63730918
附件:1.2022年“我为浙农林大代言,感恩母校行”大学生寒假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数量分配表
2.2022年“我为浙农林大代言,感恩母校行”大学生寒假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
3.2022年“我为浙农林大代言,感恩母校行”大学生寒假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汇总表
4.2022年“我为浙农林大代言,感恩母校行”大学生寒假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格式要求
5.2022年“我为浙农林大代言,感恩母校行”大学生寒假招生宣传社会实践活动推优汇总表
学生处 团委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