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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13:41:14  阅读量: 次】


各代表团及各位代表:

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研代会”)即将在2021年10月30日召开。大会提案工作是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履行职责,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促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实践中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调动全校青年积极性、激发青年主人翁精神、群策群力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生态性研究型大学的重要形式。为做好提案工作、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对提案的撰写和征集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案的组织

各代表团(代表团分配见附件1、附件2)都应当高度重视学代会、研代会提案工作,认真研究代表提案,努力做好提案组织工作,保证本次学代会、研代会提案质量。各代表团在提案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各学院在选举产生代表后,各代表团要积极发动代表们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努力将共性较高或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呼声较高的问题作为提案建议提出。

2.各代表团在收齐代表《提案表》后,要及时对提案进行审查整理,统一报送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提案的要求

1.提案必须是由本次学代会、研代会正式代表提出,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

2.提案应围绕教育教学、成长成才、生活服务、权益维护等方面以及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提出。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并限于本校和本次学代会、研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求内容详实、有一定深度,日常途径能解决的一般性问题将不再立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

3.提案必须坚持一事一案(即一份提案只专门针对一个问题)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措施等内容。统一填写在《提案表》上,要求内容清楚、符合规范,以全面阐述提案内容和建议。《提案表》填写完毕后,交各代表团,经代表团初审、团长签字后,统一将提案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提案工作委员会。电子材料报送:tw@zafu.edu.cn。纸质材料报送:活动中心201室。

4.经审查立案整理的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将移交学生会、研究生会权益工作部门,学生会、研究生会权益工作部门对提案内容进行分类,以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形式递交学校党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处,并跟进办复进度;权益工作部门提案办理意见汇总整理后反馈给提案代表,同时将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提交下一次大会筹备工作组提案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学代会、研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上次大会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和本次大会的提案整体情况。

5.提案征集自通知发出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20:00时截止。


原件:关于做好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分配表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团分配表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表

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汇总表


浙江农林大学学生会

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会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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