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浙江农林大学学生会章程》《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的组织机构建设,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组成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5人,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和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拟定为各5名成员,其中各包括执行主席1名,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
按照全日制本科生人数1200名以下的学院推选1名、1200-2400名的学院推选2名、2400名以上的学院推选3名的推选方案确定第二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选名额。
按照全日制研究生人数300名以下的学院推选1名、300-600名的学院推选2名、600名以上的学院推选3名的推选方案确定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选名额。
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和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各拟定为6名,由各学院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省学联审批同意后,提交大会选举。
二、主席团候选人的条件
1.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为具有浙江农林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籍本科生,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为具有浙江农林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籍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2.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品行端正;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农林大学学生会章程》《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无违纪违规记录;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原则上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5.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6.群众基础扎实,热爱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工作,学有余力,团结同学,有奉献、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地开展工作;
7.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的骨干,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并且有较突出业绩者优先。
三、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1.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根据名额分配召开会议,由学院团委推荐,经所在学院党委同意,分别提出本单位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名单(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附件2),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学院推荐人员情况表》(见附件3)和《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并于10月15日前上报大会筹备工作组。电子材料报送:tw@zafu.edu.cn。纸质材料报送:活动中心201室。
2.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资格的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征求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意见。
3.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校团委根据各个学院推选名单进行联合审查和选拔,提出拟定人选,由学校党委审定6名主席团候选人。
四、主席团候选人推荐工作要求
1.推荐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是选准配强主席团班子的基础,是开好大会的关键。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在党组织的指导下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实施,扎实把推荐工作组织好。
2.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推荐工作开始前,要对全体青年学生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熟悉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的条件、方式和步骤,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各级团学组织要讲原则、讲纪律,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
原件:关于做好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学院推荐人员情况表
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浙江农林大学学生会
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会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