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发展,为学校学生骨干队伍锻炼成长创设培养路径,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拟在我校学生中公开选聘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人数
学生兼职副书记3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兼职副书记1名、硕士研究生兼职副书记1名、博士研究生兼职副书记1名)。
二、资格条件
1.学生共青团员中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发展对象,具有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及其他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学习成绩良好;
2.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期间需在校就读,每周保证充足的兼职工作时间,不允许提前结束兼职工作。
三、素质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与学校团的工作、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实际相结合;
3.热爱、熟悉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勇于担当尽责,作风品行优秀,群众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4.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工作视野,善于创造性开展工作。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进行。
组织推荐:由所在单位团组织根据选聘资格条件和素质要求,遴选优秀人选,经征求学生本人意见后,组织填报《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学生兼职副书记报名<组织推荐表>》(附件1)。
个人自荐:学生个人有选聘意向的,根据资格条件及素质要求自愿报名、填写并提交《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学生兼职副书记报名<个人自荐表>》(附件2)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团组织审核同意后上报。
报名表于11月10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tw@zafu.edu.cn,纸质稿交东湖校区活动中心216办公室。
2.人选确定。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协同相关部门组织选拔,待确定意向人选经学校党委研究审定后,报团省委征求意见。具体选拔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养工作
校团委高度重视学生兼职副书记的锻炼与培养工作,学生兼职团委副书记任期1年,任职期间参加校团委例会和共青团例会,参加校内外相关团务培训,协助校团委开展各项工作。
联系人:郑凌峰 联系方式:0571-63730918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