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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八届“东湖杯”大学生课外 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4 12:32:13  阅读量: 次】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学术科技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奋力推进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生态性研究型大学建设,经研究,决定举行浙江农林大学第十八届“东湖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时间安排

2024年8月—2025年6月

三、校内组织单位

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团委、集贤学院

四、参赛对象

1.2025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

3.本次大赛采取个人(团队)自主报名形式,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

五、竞赛类别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六、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2.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3.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5.参赛作品涉及以下内容时,申报者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七、赛事安排

(一)项目征集阶段(2024年8月-9月30日)

校团委发布通知向全校征集项目,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动员部署,明确竞赛步骤和评审标准,组建参赛团队。

(二)竞赛选拔阶段(2024年10月-1月12日)

该阶段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进行。

初赛(2024年12月6日前),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可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各作品进行全面、严格和公正的评审,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校级复赛。

校级复赛(2024年12月2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入围校级答辩的项目。

校级决赛(2025年1月12日前),学校组织入围决赛的队伍进行公开答辩,决赛结果作为推荐省赛项目的参考。

(三)项目孵化阶段(2025年1月13日-3月)

组织专家对竞赛选拔阶段决出项目进行完善和答辩技巧培训,并报送参加省相应竞赛。

(四)项目深化阶段(2025年3月-4月)

竞赛选拔阶段决出项目通过深度孵化之后,按照省“挑战杯”竞赛要求,将优质项目选送参加全省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

八、材料提交

各参赛团队请按照所在学院具体要求参加初赛;复赛由各学院/部门统一报送,不接受团队单独参赛,复赛参赛材料包括学院汇总表(附件 1)、各团队申报书(附件2)、竞赛作品(学术论文8000字以内/调研报告15000字以内)、承诺书(附件3),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zafukczx2024@163.com(以“大挑+学院+项目数量命名”),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报送给校团委。

九、评审原则

1.参赛作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3类进行评审。

2.评审过程中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为基本评判标准。

十、竞赛奖励

1.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将对获奖作品的作者及指导老师及单位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具体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校级优秀作品将选送参加全省及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十一、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系列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安排部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切实把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建章立制,把握导向。各学院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同时要以此次竞赛为契机,在学生中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有机衔接,为大学生顺利实现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3.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认真选拔,确保竞赛圆满成功。要通过持续宣传,在校园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和激励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未尽事宜,将在各竞赛阶段补充通知中说明,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

陈丹秀(联系电话:13811300267)

校团委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

夏欣怡(联系电话:17816899129,QQ:3130882367)

李诗懿(联系电话:19857005620,QQ:3560407284)

材料报送地址:科创中心(集贤食堂316)

材料报送邮箱:zafukczx2024@163.com

附件:

1.第十八届“东湖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

2.第十八届“东湖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书

3.第十八届“东湖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承诺书

4.各学院咨询群QQ号

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团委、集贤学院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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