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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2022年度项目结题、2024年度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4 14:37:57  阅读量: 次】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2年度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2022年度项目结题、2024年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项目结题

(一)结题对象

2022年度省新苗人才计划结题项目(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学生材料报送。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以“学校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规范命名)以及《2022年度项目结题成果表》(附件3)。同时提供项目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复印件及录用函复印件,专利授权或受理文件复印件(含专利申请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实物或软件图片,成果应用、推广或投产的证明函,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创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请于12月18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在学院教学办。

2.学院汇总材料报送。各学院评审后,汇总整理各项目结题报告、成果证明,并填写《2022年度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4)和《2022年度项目结题成果表》(附件3)(以“学院名称+验收汇总表”命名)。请于12月2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3.校级评审答辩。校团委组织开展评审答辩,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组员代替。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的研究过程、财务执行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导师指导情况、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等进行汇报,时间为5分钟。(答辩日期另行通知。)

(三)延期结题与人员信息变动有关事项

1.2022年度未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详见附件5)至学院教学办,由学院审批后提交至校团委。

2.若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信息有变动,请报送《项目信息调整申请表》(详见附件6)至学院教学办,由学院审批后提交至校团委。

3.延期结题和人员信息变动提交材料与结题材料一并报送。

二、2024年度项目立项申报

(一)申报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暨阳学院立项申报工作由暨阳学院组织开展)。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在校期间,每位学生作为项目申报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

2.鼓励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4.注重省级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与“挑战杯”系列竞赛等各类创新创业赛事的对接,构建院、校、省、国联动的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选拔推荐机制,整合校内外指导力量和配套经费,积极培育优秀项目。

5.获得资助的项目在一年内一般要完成以下六项成果中的三项次及以上:①参加一项省级学科或技能竞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②申请获得各类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一项及以上;③研制一套实验仪器或开发设计一组设计性或综合性实验内容,用于实验教学;④正式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一篇及以上,并在文中注明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资助项目;⑤公开发表的艺术作品一件及以上;⑥参加校“东湖杯”竞赛并进入校赛(获校奖)。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2024年度各学院项目申报数量分配表》(附件7),从严把关,选择符合学生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项目。申报数量结合学院规模,上年度的立项汇报、过程评估、结题质量确定。

2.参加申报同学根据项目类型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8、9、10),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简装)、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学院教学办。同时,准备好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

3.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评审,于2024年2月28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简装)、纸质版《2024年度项目汇总表》(附件11,一式一份)和电子版申报书、汇总表报校团委。汇总表中须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排序。

4.校团委开展立项汇报评审会,进行差额评审,择优向团省委推荐申报项目。(答辩日期另行通知)

5.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校团委陈丹秀,13811300267

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张鑫怡,19157923058

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陈雨轩,18815229294

联系邮箱:zafukjcx2022@126.com

材料报送地点:东湖校区集贤食堂316室

附件:

1.《2022年度省新苗人才计划结题项目》

2.《2022年度项目结题申请表》

3.《2022年度项目结题成果表》

4.《2022年度项目验收汇总表》

5.《2022年度延期结题申请表》

6.《2022年度项目信息调整申请表》

7.《2024年度各学院项目申报数量分配表》

8.《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9.《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10.《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11.《2024年度项目汇总表》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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