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学院团委(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同伴”共青团建设,切实加强对全校团学活动的统筹规划,有效增强团学活动的丰富性、参与性、引领性、教育性,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校团学活动的通知》要求,实现团学活动的有序、健康、科学开展,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提升青年的理想抱负水平,现面向全校招标2019年校级团学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追梦农林
二、竞标单位
各团学组织、各学生社团
三、竞标时间
开标日期:2019年3月11日
截标日期:2019年3月19日
结果公布:2019年3月22日前后
四、招标项目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校团学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主题进行设计。
固定项目:大学生文明航标节、大学生诗歌节、挑战杯(东湖杯)赛、毕业生晚会、环保科普创意赛。
主题项目:“思想引领”、“组织提升”、“学风建设”、“生态环保”、“创新创业”、“传统文化”、“志愿服务”、“绿雅文艺”、“三走体育”等九个主题(详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校团学活动的通知》)。
特色项目:围绕《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团浙﹝2019﹞6号)文件列出的主题,策划开展的特色活动。
五、竞标要求
1.总体要求:招标项目设计务必要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紧扣招标主题,彰显生态创业特色,引导师生参与设计、契合师生真实需求,注重内容形式创新,强化活动育人效果,确保设计的活动项目既有意思,也有意义;既有时尚性,也有导向性,杜绝“二八现象”和“游击习气”,必须面向全校师生开展。
2.项目招标:围绕招标主题、结合工作特色,进行活动项目申报。本次活动申报数量要求:在校生人数(含研究生)≤1000人的学院至少申报1项,不超过3项;在校生人数(含研究生)>1000的学院至少申报2项,不超过4项。申报情况作为学院团委(总支)年度考核指标。
六、实施流程
1.公布项目:由校团委发布需公开招标的“固定项目”、“自主项目”和“特色项目”。
2.竞标申请(3月11日-3月19日):在规定日期内,各投标单位向校学生会校园文化活动部递交校级团学活动竞标申请表(附件1)的电子稿,向校团委(活动中心216)递交纸质稿。
3.评审立项(3月20日-3月22日):团学活动工作小组对各投标单位提交的校园文化活动竞标申请表进行书面评审确定若干项“自主项目”、“固定项目”和“特色项目”并公示。申报立项和未立项的活动项目均作大学生社团文化节、大学生文明航标节、大学生诗歌节的活动项目。
4.满意调查:活动实施过程中,团学活动工作小组对参与师生进行现场满意度调查,了解师生对活动的真实评价,平均满意度低于60%的活动项目考核为“不合格”。
5.总结报告(11月20日-11月25日):活动开展结束后,向校团委提交800字以内活动实施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背景目的、实施过程、成果实效、特色创新、专家点评)和8张活动照片。
6.答辩考评(12月初):对照立项方案从活动的实施过程、成果实效、特色创新、师生参与、宣传报道等方面以PPT的形式答辩,团学活动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项目,“不合格”项目单位取消申报年度各类评优资格。(考核标准见附件2)
7.项目经费支持:立项“固定项目”经费结合申报情况由团学活动工作小组确定,立项“自主项目”考核“优秀”经费支持2000元/项,考核“合格”经费支持1000元/项,考核“不合格”不给予经费支持。
8.活动成果展示:考评结束后,校团委以案例、作品等形式对考核“优秀”、“合格”的项目进行集中展示,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
七、注意事项
1.项目竞标既可以一个单位独立申报,也可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
2.各参与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竞标时间内上交一份完整的主题活动投标书,逾期不受理
3.评审会对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可行性审定并提出完善意见,中标单位须对活动方案进行完善后才可举办活动。
4.各承办单位对所承办的活动负有相关责任,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5.如有疑问可咨询校学生会校园文化活动部或相关负责教师。
联系人:许赛,联系方式:0571-63732721
材料报送地点:浙农林青年服务中心(活动中心216)
材料报送电子邮箱:17326083678@163.com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校级团学活动竞标申请表
2.浙江农林大学校级团学活动立项项目考核标准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