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根据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至9月,其中校级推荐阶段为即日起至4月中旬。
二、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三、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校内组织单位: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四、奖励设置
1.全国评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全国评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五、推选名额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名额浙江省推荐总数为60人,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
六、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必须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6.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等4类由各高校团委推报。社区实践类由各地市团委推报。各地市团委可推报1名社区实践类候选人(必须为省内高校学生),经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公示后,向省级团委进行推报。
七、推报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通过校级推荐、省级推荐、全国评审产生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奖人选。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择优推荐产生“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候选人总人数一般不超过1个。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于4月13日(周四)18:00前,将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的事迹简介需公示,务必控制字数150-200字)、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事迹简介”栏填写自强事迹和成果,字数在2000字以内)打包(压缩包命名:2022自强之星+学院简称+推报材料)发送至邮箱:1943743817@qq.com。
联系人:郭碧玮,61073768(9293768)
马梦瑶,15957110456
附件:
1.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