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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同伴”青年工作室(学生创意孵化中心)第一期入驻团队招募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3 17:57:39  阅读量: 次】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同伴”青年工作室(学生创意孵化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为遴选优秀的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浙江农林大学“同伴”青年工作室(学生创意孵化中心),现面向全校招募团队第一期入驻团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简介

浙江农林大学“同伴”青年工作室(学生创意孵化中心)(以下简称工作室)以“服务学校大局、服务学生成长”为工作主线,坚持“心服务、伴成长”的“同伴”共青团工作理念,集全媒体制作、文化创意研发、创新创业实践、社团文化展示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室,是青年参与团学工作的设计、孵化、实施、监督、评议的重要平台。

按照规划,工作室分为全媒体工作室(“同伴·媒”)、视觉设计工作室(“同伴·视”)、艺术创意工作室(“同伴·艺”)、创新实践工作室(“同伴·创”)、文化活动工作室(“同伴·动”)、学习互助工作室(“同伴·学”)六个工作室。

二、入驻条件

1.申请团队项目应具备特色性、创造性、可行性、示范性,能够有效履行工作职责;

2.申请团队需具备“四个一”的结构,即:一位校内主持人、一个校外企业、一位学生联络员、一个工作团队。一位校内主持人为本校在职青年教师(辅导员、专业教师、机关部门工作人员等),一个校外企业为相关领域优秀企业,一位学生联络员为校学生会相应主席团成员,一个工作团队为校学生会相应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全校青年学生;

3.申请团队需承诺完成学校工作职责,达到各项考核指标要求,具体指标需根据各类型工作室确定;

4.申请团队需接受校团委的领导和管理,每学期与校团委进行不少于2次工作研讨,与校团委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工作。

三、申请程序

1.项目申请(即日起至10月30日)

各项目团队按规定上交相关材料到孵化基地办公室以待审核。

2.项目评审(11月1日-11月7日)

校团委对入驻团队申请材料、工作计划书以及组织资质等评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3.公开答辩(11月8日—11月14日)

组织通过初审的团队进行答辩,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入驻名单。

4.团队确定(11月15日-11月17日)

经过公示、审定,明确入驻团队名单,准备入驻事宜。

四、材料要求

1.《浙江农林大学“同伴”青年工作室(学生创意孵化中心)入驻团队申请书》含《工作计划书》2份(附件2);

2.校外支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1份;

3.主持人、学生联络员、外聘教练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以上申请材料纸质版于2017年10月30日16:00前交至浙农林青年之家(活动中心216),电子版以团队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327438026@qq.com。

未尽事宜,可联系校团委咨询。

联系人:应 莺胡云云

联系方式:63732721(9292721)63730918(9293918)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同伴”青年工作室(学生创意

孵化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2.浙江农林大学“同伴”青年工作室(学生创意孵化中心)入驻团队申请书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17年10月13日

  •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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