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的工作要求,决定对2017年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涉及2018届本科毕业生项目和2016年延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附件1),对2017年省新苗人才计划其余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附件2),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期高质量的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要求
(一)结题要求
结题检查以项目组提交结题材料、学院审查和学校现场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学院需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好审查工作。尤其是应届毕业生,应主动结题,以免影响毕业。
(二)学生报送材料要求
1、学生结题材料报送。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并附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如实物、软件、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论文录用通知书、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艺术作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创业实践报告等;发明制作需附详细的说明文字。请于4月13日(周五)前将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教学办(纸质版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电子版一式一份)。
2、学院汇总材料报送。各学院初评后,汇总整理各项目结题报告、成果证明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4)。请于4月16日(周一)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活动中心216)(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三)校级评审答辩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在进行结题答辩时,应对项目执行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组员代替。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的研究过程、财务执行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导师指导情况、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等进行答辩,时间为5分钟。(答辩日期另行通知。)
二、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一)检查要求
中期检查以项目组自查、学院审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也可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检查。
学校根据学院上报的中期检查结果和抽查情况综合考虑,对通过的项目下拨后续资助经费,对暂缓通过项目在三个月后再重新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决定是否下拨资助经费,不通过的项目将追回已下达经费。
(二)学生报送材料要求
各项目组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5),一式三份于4月13日前上交所在学院。
(三)学院报送材料要求
各学院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形成检查结果(分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6),于4月16日(周一)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交校团委办公室(活动中心216)。
相关材料可在校团委网站(http://tw.zafu.edu.cn/index.htm)下载。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办公室,联系人:胡云云(63730918,9293918),邮箱:737121429@qq.com。
附件:1.2017年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涉及2018届本科毕业生项目和2016年延期项目
2.2017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项目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5.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6.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16日